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

涉頂包童軍旅長被控六罪

【本報訊】將軍澳彩明苑今年五月發生私家車撞死七歲男童慘劇,警方落案控告當日自稱是司機的童軍領袖任振強,包括妨礙司法公正及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等六項罪名。案件昨於觀塘法院提堂。由於案情嚴重,案件將押後至本月二十六日轉介區域法院審理,被告准以一萬五千元保釋外出。

被告任振強(三十八歲),為第一五二八旅童軍旅長,事發後被香港童軍總會暫停職務。他共被控六項罪名,包括兩項無牌駕駛、兩項沒有購買第三者保險、一項妨礙司法公正及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。

今年五月六日下午,一名踏單車的七歲男童於將軍澳彩明苑被一輛七人車撞倒死亡,其後任振強返回現場自稱是司機,但警方懷疑司機另有其人,事後拘捕任振強及另外兩名同姓林、分別十四及十五歲的男童軍。

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