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終院判「俠醫」勝訴 告麻醉師疏忽 獲賠168萬

寶血醫院    院長余宇楷於2001年接受切除前列腺癌手術後,發現患上「橈神經麻痺」,及後16個月無法為病人施手術,余在高院控告麻醉科醫生陳志強在其手術期間疏忽但敗訴。余後來獲判上訴得直,陳不服再向終審法院    上訴,終院昨判陳敗訴,須向余賠償168萬元。

有「俠醫」之稱的余宇楷,現已76歲,但仍於油麻地開設診所執業,其護士指昨日他因要趕往施手術,暫未能就官司回應。

終院法官以5比4駁回陳的上訴,判詞指原審法官在原審時已就案件作出事實上的裁斷,認為余乃在長達6小時的手術期間,左手受外加的壓力而令神經受損,認為陳身為麻醉師有責任照顧當時陷入昏迷的余,否則構成疏忽;而陳在審訊時並沒有就有關疏忽的指控,作出看似合理的抗辯,例如未能提出證據指手術時束在余左手的血壓計,乃造成余神經受損的單一原因,或有其他原因導致余神經受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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